| 主管機關: |
檔案管理局 |
| 發文機關: |
檔案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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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文日期: |
099.05.06 |
| 發文字號: |
檔企字第0990011225號
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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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異動性質: |
修正 |
| 生效狀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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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效日期: |
099.05.06 |
| 主 旨: |
修正「檔案管理局委託研究計畫作業規定」附件4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」,自即日生效 |
| 法規名稱: |
檔案管理局委託研究計畫作業規定 |
| 原法規名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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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 明: |
一、配合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修正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」辦理。 二、檢附旨揭規定附件4、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。 |
| 辦 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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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規內文: |
附件4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 項 目 | 建議項目及經費標準 (單位:新臺幣元) | 說 明 | 一、研究人員費 | 1、研究主持人:最高二0、000元/月。 2、協同主持人:最高一八、000元/月。 3、 研究員:最高一五、000元/月。 4、研究助理(兼任):最高一0、000元/月。 5、研究助理(專任):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。 6、專任研究助理勞、健保費。 7、其他專任或兼任研究人員編列及標準:依計畫內容由各機關自訂上限,及支給標準。 8、前列各項研究人員經費標準,如應政策或業務參考需要,研究計畫須縮短研究時程者,得經機關首長核准酌予提高。 | 1、參照各機關編列標準。 2、採規定上限方式編列,以利各機關依計畫規模調整標準。 | 二、座談會出席費 | 最高二、000元/人。 | 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」規定辦理。 | 三、問卷調查費 | 1、設定上限,例如調查費在三00元/份以內。 2、調查費、郵資、問卷印刷費及資料分析費或統計費等依問卷份數編列。 | 依計畫研究設計需要編列,包括調查費、郵資、問卷印刷費。 | 四、報告印刷費 | 五0一頁以上 十七萬元以內 四0一至五00頁 十四萬元以內 三0一至四00頁 十二萬元以內 二0一至三00頁 十萬元以內 二00頁 以下 八萬元以內 | 依著作頁數計算。 | 五、資料蒐集費 | 一00、000元以內 | 本項費用以購置參考書、期刊或影印必要資料,以及資料索費為限。 | 六、差旅費 | 1、依行政院頒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、「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規定編列。 2、國外資料常可透過網際網路蒐集,出國計畫應審慎評估。 | 計畫書須預先研設部分出差目的地。 | 七、稿費、鐘點費及審查費等 | 依研究計畫設計需求編列。 | 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」規定辦理。 | 八、設備使用及維護費與租金等 | 依研究計畫設計需求編列。 | 項目內容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」規定辦理。 | 九、其他經費 | 依研究計畫設計需求及相關主、會計規定編列。 | 計畫書列明支用項目。 | 十、雜支費 | 最高依以上各項金額總和百分之五計列。 | 計畫書列明支用項目。 | 十一、行政管理費 | 1、最高依上項金額總和百分之十計列。 2、簽約學校或學術團體之規定超過此標準者,得檢附相關資料,由委託機構核定後編列。 | 為支應共同性質事務費如水電費等研究計畫需要之支出。 |
註:本表除研究人員費外,各項目經費如有賸餘,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」第二十五點規定,得流用至其他不足之項目。 |
| 立法理由: |
準則及標準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.doc
總說明及對照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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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圖表附件: |
附件4.pdf
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
3_附件1.doc
附件1
4_附件2.doc
附件2
5_附件3.doc
附件3
6_附件4.doc
附件4
7_附件5.doc
附件5
8_附件6.doc
附件6
9_附件7.doc
附件7
10_附件8.doc
附件8
11_附件9.doc
附件9
12_附件10.doc
附件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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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資料來源: |
自行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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